进口中药材的边境口岸
黑龙江省黑河、东宁,吉林省集安、长白、图们、三合,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、满洲里,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、东兴、龙邦,云南省瑞丽、天保、景洪、河口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山口、霍尔果斯、吐尔尕特、红其拉甫,西藏自治区樟木、吉隆、普兰等共22个边境口岸作为中药材进口通关口岸。
相关公告
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放黑河等20个边境口岸作为中药材进口通关口岸的通知(署 监发[2005] 130号)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增设吉隆、普兰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公告(2018年第13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