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根据《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》(公告2018年第104号)中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:加贴标签或加上简单包装盒的未加工保税料件,可以按“进料料件复出”或者“来料料件复出”的贸易方式直接申报出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