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您好,我司有客户咨询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问题,货物是镍铁板材的加工尾料或余料(底料来源属于铁合金(7202)章节),成分含量是:镍42,铁58。
想问一下,这样的成分含量能否以再生钢铁原料形式报关进口?是否符合再生钢铁原料国标是规定TFE标准?谢谢
答:您好,根据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合发布的2020年第78号公告的要求:符合《再生钢铁原料》(GB/T 39733-2020)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,不属于固体废物,可自由进口。请企业对照《再生钢铁原料》(GB/T 39733-2020)标准 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,如不符合则禁止进口。